法治的前提是,主体必须是健康人,必须通情达理。 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法律责任义务,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免除或者减轻法律责任的除外。
临沂女子殴打女三轮车主,本身就有错,但不以为耻,反而大打出手,横行霸道,口若悬河。 感觉不受法律约束,讲法律是没有用的。
这种非正常的认知,确实有愤怒和焦虑。 令人生气的是,这个女孩正在暴打比母亲年龄更大的底层工人,而着急的是,这个16岁的女孩缺乏管教到无法无天的地步。
该女孩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但属于网红,可以通过劳动实现收入,应当依法承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她可以同时证明自己有抑郁症自残倾向,但没有法律规定的精神病免责主体资格。
三轮车主诚信劳动,在整个事件中正常处理,没有任何过错,所付出的劳动也值得为乘客对价支付相应的报酬,也符合合同精神和诚实守信的要求,不过度行为,符合常识和公序良俗。 大家都是值得同情的受害者,受法律保护,必须严惩施暴者。
根据女三轮车主的伤情,追究女孩的法律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就是以寻衅滋事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入刑,可以说一点也不过分。 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所以舆论的影响对结果更为严重。
青年人关乎未来,戾气太重,忘乎所以,目无法纪,自私恣睢,何其悲凉!网红不是自以为是的理由,膨胀了、飘了,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以为自己是太阳,全世界都得围着自己转。这种不接地气的不成熟做法,须要坚决抵制。同时,有必要加强教育引导,弘扬正气,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对女子用手机击打三轮车女头部,手抓头发殴打的暴行。群众中的白衣大哥出手阻止,这时女孩抬手就打了白衣男一耳光,白衣男情急之下一脚将女子踹倒。按最新法律规定,应当不属于互殴,属于标准的正当防卫,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相反应当算为见义勇为,给予正能量鼓励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