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很受欢迎,是一个可以一个人当播音员的时代。
参与直播的人越多,自然就有竞争,就有竞争,就有创新,就有了“陪伴式”的直播。
那么,“陪伴式”演唱会是什么? “陪伴式”演唱会合法吗?
通过“陪伴式”的直播,法院判处了500万美元的损失赔偿。 你能想象吗?
让我们来看看实际的案例:
经国际奥委会和中央电视台授权,中央电视公司有权在国内通过信息网络为中央电视台制作、播出的第31届里约热内卢奥运会电视节目提供实时直播、延时直播、点播服务。
在里约热内卢奥运会期间,中央电视公司发现:
新传在线公司、盛力世家公司未经许可,在网站设置“奥运主播招募”栏目,鼓励用户充值打赏支持主播直播奥运会,吸引用户下载“直播TV浏览器”,引导用户进入专门直播间后,以“嵌套”的方式呈现央视公司转播奥运会节目的内容,向用户提供主播陪伴式奥运赛事“直播”,并借此牟利。央视公司以新传在线公司、盛力世家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两家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北京市東城区人民法院一審、
两家公司作为专业的体育赛事直播平台经营者,判决以“搭便车”为目的,通过实施侵权行为获得不正当商业利益和竞争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全额支持央视公司的诉讼请求。
新传在线公司、盛力世家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此,所谓的“陪伴式”直播,通俗地说就是画中画式的直播,一个是直播,另一个是以该直播为内容的“嵌套”直播。
那么,法院为什么要这样判决呢:
判决书作了详细阐述,其中最核心的理由如下
第一,涉案直播浏览器经营者自行招募的主播所解说内容并不受央视国际公司的控制。“陪伴式”直播实质上是在央视国际公司奥运赛事节目页面中插入了不受央视国际公司控制的主播直播模块,在某种程度上不当干扰了央视国际公司奥运赛事节目的正常播放,损害了央视国际公司的合法权益。第二,损害央视国际公司授权许可他人播放节目的交易机会和可得利益。若允许此种以“直播浏览器”的形式免费利用奥运赛事节目资源并招募主播进行解说的经营模式存在,则其他网络视频平台均可以通过该种直播浏览器的形式免费利用央视国际公司的独家奥运赛事节目直播资源,为自己的网站吸引用户,增加流量。长此以往,将导致没有视频平台愿意付费播放央视国际公司的奥运赛事节目或其他赛事节目,这无疑会损害央视国际公司通过授权其他网络视频平台播放奥运赛事节目而获得的经济利益。你觉得“陪伴式”的直播怎么样?
那么,在“陪伴式”直播事件中写的这个,如果读到这里有疑问的话,请关注小号。 知产胜诉方有问题必答。 我期待着你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