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过着幸福的婚姻生活,但是在妻子的婚姻生活中出轨分手了。 近日,宁化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法院支持丈夫的诉求,判决婚内出轨的妻子支付丈夫离婚损害赔偿金3.5万元。
出轨妻子起诉离婚
小丽(化名)和小伟(化名)从大学开始恋爱,毕业后双方虽然在不同的城市工作,但是克服了异地的恋爱长跑,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
由于长期分居、沟通不畅,双方经常吵架。 在此期间,小丽认识了第三方,双方发展成了情侣关系并建立了关系。
东窗事发后,小丽当即向丈夫小伟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回归家庭,还写下保证书。虽小丽和第三者断绝了来往,但夫妻双方还是产生了隔阂。此后,小丽和小伟交流越来越少,小丽认为小伟并没有彻底放下过往,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遂向宁化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款
小伟在庭审中表示,小丽在婚姻中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同意离婚,但要求小丽赔偿10万元离婚损失。
宁化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小丽出具的保证书,可以认定小丽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 小丽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小伟的精神,也严重损害了家庭和夫妻关系,并导致双方夫妻关系恶化,小丽存在重大错误。
最终,法院准予双方离婚,根据小李的过失程度、对小伟造成的伤害后果等因素,判决小李应当支付小伟离婚损害赔偿金三万五千元,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了处理。
释法: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要互相忠实和尊重。 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有其他重大过失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该案中,李先生在婚姻内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应当认定为过错方,并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和精神损害赔偿方面予以体现,切实维护无过错方的正当合法权益。
文稿来源:宁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