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义务借钱还给妻子吗
丈夫是否有义务借钱还给妻子,这个答案不一定。 看借的钱是什么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很重要。 丈夫不付钱是夫妻共同生活所必需的,妻子应当承担连带偿还的义务。 相反,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这个时候,妻子没有还债的义务。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是共同债务呢? 大家都在想这五点:
1、夫妻共同签字所负债务
2、未同时签字,但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
3、一方没有签字也没有追认,但债务的形成是两人的共同含义;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作为日常生活负债。
5、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且负债超过家庭日常生活的,这本身不属于夫妻共债。 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用于生活生产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双方有清偿义务。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希望能帮上忙。 谢谢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
离婚时,原由夫妻共同生活承担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刘同欢:结婚后的赌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后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赌博所欠债务,因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支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由举债人个人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