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护未举债配偶的权利
所谓未举债配偶一方,指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债务,其配偶的签名未体现在该笔债务的书面凭证上。例如,A和B系合法夫妻,A在B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其好友C借了10万元,借条上仅签了债务人A的名字。还款期限已至,C向A讨要债务,A称他家的财政大权掌握在他老婆B手里,让C找B要债。等C向B要求还债时,B却不还,后闹到法院。此例中,B就是未举债配偶。图片来自百度搜索此案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传A、B、C到庭,现遇到两种情况:(1)B拿出证明A借C的10万元转给A的小三D的证据,称A的这笔债务是A的个人债务,跟自己无关;(2)B声称A的钱没用在家里,但是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A倒是拿出了给B买东西的一摞证据,证明钱花在了B身上。根据法院审理,第(1)种情况,判决B不用向C还钱;第(2)种情况,判决B向C还钱。由此可见,未举债的配偶一方必须经过法院审判才能承担责任,任何个人都无权要求还债的法律责任。
图片来自百度搜索2、明确了“夫妻债务是否真实发生的审查”及“制裁夫妻一方与第三方串通伪造债务的虚假诉讼”
继续上面的案例,在法庭上,C声称A借了他10万元,A也承认,但俩人除了借条和收条(以现金交付时写的收条),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他俩借款的事实(比如转账凭证)。B就怀疑A和C串通让B负担债务,好让A在外包养小三D。法官按照最高法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A和C的关系亲密度)及其家庭情况、借贷金额(借款是否必要)、债权凭证(借条是否是后补的)、款项交付(A和C是否有资金往来记录)、当事人的经济能力(C是否有这个经济实力)、当地或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及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得情况、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问题,最后无法认定A和C的债务关系存在。因此,B无需向C还债,并且如果能够证明A和C的虚构债务,法律将根据情况对A和C给予罚款或拘留的处罚。
图片来自百度网页3、明确区分合法债务和非法债务,不保护非法债务
还是上面的情况,当庭辩论时,B声称A欠C的10万元是赌注,拿出了明确的证据,找来了证人证明。 法官经过审理,该债务被认定为赌博债务,b无需偿还债务。 这种情况也同样用于毒品债务、高利贷债务等非法债务。
因此,借款人的配偶必须记住,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通过主编的以上例子,相信大家已经对夫妻还债问题有了认识。 我觉得主编的分析很完善。 我想夸一下,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发信息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