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同居分手后拒绝搬家的女性,我也喝醉了。 我并不反对女性婚前同居。 大家都是成年人,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同居并不一定是坏事。 只是,女性认为“同居后,一定要在一起”。 这种想法明显很奇怪。
别说同居了可能分手,就连结了婚的都有可能分手。爱就要爱的起。同居是一种生活体验,提前了解未来的二人世界可能是什么样,能否包容彼此身上的所有特点,包含优点和缺点,与对方的家庭是否可以融合。这才是对自己和对对方的人生负责的态度。故事中的女主显然把同居当成一种付出,在面临分手时,把自己当成受害者,被抛弃了,如果没有得到赔偿就离开放佛产生莫大的损伤。这种心理对其自身来说没有任何帮助。且不说两人彼时还是情侣关系,是自愿同居。如果一开始就想着同居是一种付出和献身,那要么在同居前就谈好条件,把自己能接受和不能接受的都列出来,为最坏的结果做好准备;要么用尽心思做好女朋友的角色,对女主人的位置志在必得。理想的婚恋关系是情到深处,自然的走向婚姻,但是原本陌生的两个人要走到一起,并且走的长远,谈何容易。这里面需要知识,需要智慧,把自己置于弱者视角会永远被动,想要把握婚姻幸福就要主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