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不登记信息会怎么样?
这次退役军人信息登记是由新组建的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安排部署,要求所有的退役军人都要进行登记。时间从2018年8月1日开始,到2018年12月31日结束。目前,全国不少地方已经结束,许多地方正在进行。当然,对于一些漏登的,以后可以随时补登。
这次登记是建国69周年以来全国首次大规模退役军人登记,要求所有士兵都参加登记,无疑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 否则,就没必要花这么大的力气去做。
这次注册主要有三个目的。 一是为了掌握全国退役军人的基本情况和底数,便于管理。 二是为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其他优惠政策提供依据; 三是向所有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庭统一发放和悬挂“光荣之家”招牌。 (参照下图)
从分析来看,如果退役军人不参加登记,很可能带来四个后果:一是领不到由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规范下发的“光荣之家”牌匾;二是以后假如国家统一规范颁发“退役军人证”时,你将没有任何信息,无法办理;三是将来国家出台相关退役军人优待政策时,你将带来麻烦甚至吃亏;四是由于你漏登,使国家难于准确地掌握退役军人的数质量情况,给统一管理退役军人带来不便。
可以说注册没有坏处,只有好处。 所以,请所有退役军人积极参加登记。
对于不少老兵的退伍证丢失给登记带来麻烦,其实有两个办法可以解决:一是到入伍所在的县级武装部,调阅本人入伍档案,把入伍登记表和入伍批准书各复印1份,再由武装部写一个情况说明就行;二是可以到自己档案保存单位复印1份《退出现役登记表》,并由档案管理单位在上面签上“情况属实”,盖个公章就可以有效。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情報収集作業q&; amp; a(1)。
在开展情报收集培训的过程中,在几个地方提出并整理了一些问题,从中选出了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回答如下。
1、关于证明退役军人身份的证件材料问题。
退役军人原则上应使用转业证、退伍证、离休退休证等证明其退役军人的身份,不接受战友之间互证身份方式。对于相关证件丢失或无档案,无法证明退役军人身份的,应经熟悉情况的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相关材料,并通过与公安、民政、人武部等相关部门比对认定身份。对于提供原始证件的人员,在填报时选“退役证件”项,提供证明材料的选择“退役证明材料”项。确实无法证明身份的原则上不采集。2、信息采集对象所拥有的证明材料不全,如三属人员,信息采集工作该如何开展?
证明材料不完整的,可以使用原证明、复印件或者提供经县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证明。 使用证明材料的人在输入时勾选证明材料选项,拍照输入。
3、军转干部的信息采集数据由人社审核还是民政审核?
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各地应成立由政府统筹负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全面参与的信息采集工作机制。各地区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信息采集数据审核工作,从工作便利角度出发,建议尚未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地区,军转干部信息采集数据继续由人社部门负责审核。4、退伍证上有部队番号或者原部队只有番号,信息能否上传,没有代号如何处理?
为了收集尽可能多的信息,为工作提供便利,原则上要填写,部队号码尽量填写。 如果退役证书上有部队编号,或者原部队只有编号,可以选择不填写,也可以对退役证书上的编号进行信息处理后再上传。 填写中不能出现“军”、“师”、“团”、“营”等号码信息。
5、现役军人家属身份转变后,如何处理退出?
现役军人家属身份转变,主要包括现役军人退出现役,或现役军人家属转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中现役军人退出现役后,涉及对象新增和退出两种操作,一是将现役军人信息变更为退役军人等相应类别,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二是同时将其家属从系统中自动作退出处理,不再列入统计数据。在后续退役军人事务部信息系统开发中增加此功能。6、军队离退休干部就近采集原则与“户籍地”原则冲突,如何解决?
信息采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因军队离退休干部由军休服务机构统一管理,相对集中,故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军休机构所在地统一申报登记采集,具体采集单位由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确定采集单位。在外地居住的军休干部,经征得管理单位确认,本人同意的,可在居住地采集信息。7、企业军转干部因判刑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享受解困政策,是否录入?
信息收集对象企业的军队干部是指2000年12月31日前退役安置在企业的军队干部,不作为是否享受特困政策的标准,还是要输入的。
8、建议对应“是否受过奖励”,增添是否受过刑罚?
该内容将添加到后续管理信息收集系统开发中,具体信息由部门共享获取,但本次不收集。
9、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情况类型不够全面、准确,建议征求人社和医保局意见,以补充完善。
这次的信息收集关于社会保障类型的问题,主要是简单了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有无社会保障,只要知道是职工基本保险还是城乡居民保险就可以了,参加社会保障的具体情况可以在与后续部门交叉匹配时共享,但这次
10、“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为什么规定608号令之前?2011年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颁布后,仍然有退役士兵办理自谋职业,这些人是否采集?
据了解,自谋职业退役军人已不再以608号令前后为依据,自谋职业的纳入采集范围,安置方式选择“自谋职业”。
11、“退休退职职工”中有一些是从士兵转隶的,但这两类人不能复选,虽然人数相对不是太多,但也是一种类型,这些人怎么选择?
采集对象以在最后采集范围内的身份划分为准,军队离退休职工在本次采集范围内,以转隶后身份为准。 退休职工中有“当兵方式”,其中有“改兵”、“转军安置”的选项,可以确认自己部队的转隶者,无需再勾选。
12、“国家供养退役士兵”中,是否包括补评残或提残的1-4级残疾士兵?
不包含在内。 此次是指退役安置的性质,对残局进行评估,在“残疾军人”类名单中填写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
13、“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中的一些人,同时也是伤残人员,其中有的是卫生部门评的伤残无军籍职工,地方接收后,相应换发 《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 ,但这次系统未涉及,如何处理?
《实施细则》附件5《军队无军籍离退休职工信息收集分数表》中,2-4-9和2-4-10界定了有无残疾和残疾等级两个信息项目,用于收集残疾军人以外其他类型的残疾人。
14、有退役军人参加民兵,后执行任务身份为伤残民兵民工,建议能重复选择。
情报收集系统已经调整,这两个人员的身份可以核查。 系统规定,(8)残疾民兵外出务工人员不得与(7)残疾军人核查。 )1)军队转业干部;2 )退役军人;5 )可与复员军人核查。
15、户籍在异地,优抚关系在原户籍地数据谁采集?外地打工退役军人,可否实现异地采集?
为确保信息采集的真实、准确、有效,信息采集坚持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原则,不以优抚关系所在地为依据。对于异地采集的问题,将进一步研究后再作统一安排。各地可采取有效措施采集在外地务工人员信息。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退役人员可至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也可至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或民政部门)采集信息。16、行政区划有变更,优抚系统内尚未变更,数据采集如何操作?
信息采集平台与优抚系统数据隔离,两系统行政区划不相关。 根据实际情况只需填写采集系统内的行政区划,即可在系统管理的区划管理项目中调整区划信息。
17、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在户籍改革后,不在新版本户口本上显示,只显示居民户口,不显示户籍性质,如何处理?
这些人员的户籍类别可以选择“城市(非农业户籍)”,各地可以确认当地公安部门和户籍性质的对应关系。
18、数据采集录入信息所需证件是否需要原件
需要验证原件并拍照。
19、退役军人一直未落户,信息如何采集?
从退役时的接收地或安置地采集。
20、未办理转业证的转业干部信息采集,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您可以使用个人资料中的相关资料作为证明材料。
21、时间节点(10月1日)前已采集,并在10月1日前去世的,是否删除。
不用删除,在第一阶段采集结束后,统一修改“人员状态”即可。
22、采取乡镇(街道)一级的信息采集方式,但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退役人员该如何进行信息采集?可能会导致干部信息采集积极性不高。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组织人事部门的作用,采取上门采集、集中采集、委托所在单位采集等方式完成采集任务,或向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人社部门)主动申报。
23、2011年前退伍回农村的士兵放到哪一类?第六项复员军人中没有包括。
2011年前退伍回到农村的士兵是退役军人,不是复员军人。 退役军人退役安置方式中有“回乡生产”,可以选择这样的。
24、敏感部门的退役军人身份特殊,是否应予采集?
采集对象必须覆盖全员,不漏一个人。 此次采集只采集基础信息,不涉及敏感信息,身份敏感特殊的退役士兵纳入采集范围,采集单位应当充分尊重本人和单位的意见。
25、如何设定信息采集工作效率量化标准?如何考核,建议尽快出台绩效考核办法,方便考核指导各地工作,更好完成国家交给的任务。
情报收集工作是配合中央政府进行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将尽快制定绩效评估方法,从收集工作开展的目标人群覆盖率、数据精度、工作完成效率和问题数据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26、军龄计算应该不是以周年计算,而是以年计算。对于长期滞留部队又退休退伍人员,军龄自动生成肯定有误,请予以考虑。
军龄计算按月向上舍入,区别于工龄计算。 对长期留驻部队和离退休人员,按离退休退役时间计算军龄,留驻时间不计入军龄。
27、复员军人中的复员干部是否指1993年以来的?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复员军人,或转业军转干部被单位开除的,信息怎么填写?
复员干部不仅包括1993年以来的,建国以来复员安置的军队军官和文职干部也属于采集范围。 复员军人被开除单位的,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填写正常,安置计划年度和接收年月等填写复员时的安置情况。
28、2018年9月1日退役的军人是否在采集范围内,建议不采集。
信息收集标准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9月1日后退役军人属于收集范围; 10月1日以后退役的可以不采集,可以在后续工作中采集更新。
29、退役军人采集是从哪年开始采集?
健在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都在采集范围内,包括红军老战士退役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30、长期不服从安置人员,在安置方式中无选项,如何处理?
对长期不服从安置的人员,可勾选“安置单位”,不服从安置的可在“安置单位”中手动注明,“安置单位性质”可选择“其他”。 这种情况下的退役军人,可以列入退役军人退役安置方式中的“政策取消待遇”选项。
31、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范围应明确一下。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主要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纳入采集范围。“病故军人遗属”主要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关于哪些人员死亡后属于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可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确定。32、如果不用专用设备,身份证和签名以何种方式,什么标准上报?
此次信息采集原则上要使用专用设备阅读身份证录入信息,以确保信息准确。对于没有二代身份证或确不具备专用设备阅读身份证的,可手工录入身份证号,并将身份证拍摄照片上传,后期再对身份证等信息进行补充识读。如果现场手工填写表格,则手工签名,签名为非必填项。33、军休干部家属是否在统计范围?
军休干部只收集本人信息,不收集家属信息。
34、采集对象的退休退伍证件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收集对象的基本信息全部以身份证信息为准。 证书不一致的,应当核查确定。
35、退役士兵户籍性质如何填写,是以入伍时还是当前户籍性质为准?
在信息收集总表中1-2-4人的户籍分类中,填写当前户籍性质; 退役军人类别项目有“入伍户籍性质”选项,该项以入伍户籍性质为准。
36、如何避免采集对象虚报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
向收集对象展示诚信,将此次收集到的信息真实程度纳入今后优抚、评比先进、典当宣传等重要参考指标。
37、省级服务器配置要求是否有改变?具体参数是多少?移动设备的配置参数有哪些?不同的信息采集对象数量,对省级服务器和网络有什么要求?省级硬件设备是否需要增加,有无具体配置要求?
1)省级服务器及相关配置根据本省数据预估量、采集点(乡镇/街道)数量及现有服务器、网路等情况,对省级服务器配置、网络带宽等均有不同要求,服务器存储基本都需要扩容,各省可联系技术组获取相关建议说明;2)移动设备配置一般根据存储容量、CPU、运行内存等不同情况有标准、高端等不同配置,标准配置一般存储容量容量为16G以上,可存放约1万条以内人员信息,可完全满足乡镇/街道,甚至区县用户信息采集需要;3)省级硬件设备主要看当前服务器是否能满足本次采集需要,个别省份老旧服务器需要更新;部分省份仅需通过简单增加硬盘扩容后即可满足;部分大省需增加专项存储设备或配置存储扩容。38、网络配置要求有哪些才能保证信息安全?系统的安全性靠什么保障?能否顺利通过保密检查?
网络信息安全是综合体系化问题,需要各层面各环节均实行严密设计管理才能确保信息安全,主要包括几个层面安全保障,第一也是最关键的是各省信息中心本身的综合体系防护,包括充分的防火墙技术应用、各种安全产品的配置、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等,各省信息中心负责的是最重要的基础安全保障;其二是系统本身安全防护体系,包括功能性防护和数据级防护,功能性防护包括对系统各关键环节操作采用人脸、指纹、密码等各种安全技术进行校验复核;数据级安全措施包括对数据库敏感信息进行加密混淆等;本系统在功能性及数据层面均作了相关措施。关于保密检查问题,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为非涉密系统,所管理信息为敏感不宜公开级别。39、有没有强有力的隔离措施确保原优抚系统顺利运行?建立设立信息采集专用系统,与优抚原有系统完全隔离?
可以单独部署信息收集系统,使其与原系统完全隔离。 这意味着使用单独的服务和单独的数据库系统。
40、终端移动设备如何更新?电子签名在哪里查?
终端设备大部分可进行自动更新,即在服务器发布新版本程序后,终端如登录连接服务器,将收到更新提醒,按提示下载并安装更新即可;部分终端为手工更新方式,即进入终端程序:系统管理-系统更新,点击“系统更新”完成更新。电子签名在终端程序中的信息填写最后部分,保存按钮右上方位置;在电脑端系统中也是在信息填报页最后部分位置。41、标准化字段的个性化需求如何修改,向上兼容是否有冲突,修改时间需多久?
本次信息采集系统的相关数据设计按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开发,个性化需求可联系部技术支持组进行修改扩展,个性化扩展应基于部级系统进行,修改时间取决于个性化需求的工作量。
42、基础信息是否先期提供,减少录入量,提高准确性与效率?
基础信息被先行提供。 此次信息采集在《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更新时,将将军休、军转(包括计划部署、自主择业、企业军转)、无军籍以及优抚系统自身的数据集中部署,工作人员可以据此进行信息采集,减少工作量。
43、初始数据下载后,能否生成信息采集分表直接打印供采集时核对?
是的,我可以。 每个对象操作列都提供了详细的打印功能。
44、省市县三级除对数据上报外,能否支持比对核查?问题数据有否退回重办功能?
支持核对检查。 问题数据具有退回功能,上级可以退回提交的数据。
45、身份证号码手工录入需增加核验功能。
有身份证号码的检查功能。
46、在省级系统中信息采集时人员录错如何删除?
可以手动删除,每次对象操作都会显示删除键。
47、上一级用户可否替下级用户采集对象?采集后的信息是本级还是下级?
是的,我可以。 具体归属由采集时作为对象选择的所属行政区划决定。
48、离线数据包如何下载?如何使用?
离线数据包是从系统管理-初始数据下载下载下载的。
49、终端设备采集信息(离线)后,如遇死机、丢失信息等情况,能否及时找回?
基本上可以拿回来。 系统管理-可以在数据恢复期间进行数据恢复,并且在终端后台有两个备份数据。
50、采集用过的电脑,之后是否可以用作他用?
不建议用作他用。51、是否可以对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合并、拆分、新增),可否按行政区划标准编辑代码?
是的,我可以。 提供行政区划管理相关功能。
52、帐户是否分发给人社部门,军转数据是否包括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账户可根据需要增设,发放到人社部门。 军转数据只包括转业干部,不包括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
53、系统能否开发手机APP软件来配合信息采集,面向所有社会公众,采集方式更科学、合理,且能减少资源和人员浪费。
暂时不考虑社会公众开发的APP。
54、各地前期已采集的数据字段如何与部里的数据信息对接,并导入到新系统中?
可联系部技术支持团队进行开发对接,根据省提供的数据格式情况进行部署开发。
55、证明退役军人身份的退役证件、户籍证件、照片如何筛查?
后期用本底技术手段按一定标准进行自动筛查。
56、建议系统具有迁移功能并保留痕迹。
在系统内提供迁移等功能,留下痕迹。
57、建议提供系统单机版。
单机版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需求提供。
58、全国自主择业工作信息平台中的信息能否更全面的导入到采集系统,例如照片、基础信息等。
大多数基础信息都已导入系统。 但是没有照片信息。
59、建议给省级超级管理用户权限,可以命名省级用户,可以初始化用户密码(现系统为上一级用户可为下一级用户设定)
为省级提供超级管理员用户权限。
60、为防止泄密,此项工作需要每个采集点重新配备专用电脑吗?器材、宣传、会议等所需经费是如何保障?大概标准是多少(人均标准)?省、市、县财政按什么比例投入?
为防止泄漏,各采集点应当配置专用电脑等专用设备,或者使用原优抚管理系统专用设备。 经费由各地自行负责。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情報収集作業q&; amp; a(2)。
在开展信息收集工作中,一些地方提出并梳理了一些问题和建议,选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此项工作问答; amp; 形成a作为补充。 之后,如有其他问题和建议,将继续整理总结并公开。
1.在实际采集工作中,丢失退役证的退役军人占有相当比例,主要集中在退役时间较长的退役军人和农村籍退役军人,尤其是1980年以前退役军人的档案很多都已无从查找。培训时解释说要村级党支部出具证明,公安、民政、武装部等部门确认。但如果还是无法确认怎么处理?我要再次强调证书对身份查验的作用。 什么都没采就没用,将来出台政策他没有什么证件也享受不到,同样会留下隐患和矛盾,希望各地妥善处理。
2.悬挂光荣牌中的现役军人家庭,指的是现役军人本人还是入伍前户籍的家庭,到底是哪一家悬挂,会不会和信息采集形成重复登记?
基本原则是在现役军人的家庭中只挂一张光荣牌。 一般来说,义务兵挂在父母家,军官、士官已婚者挂在自己家。
信息收集是悬挂名誉卡的前提,可以与悬挂名誉卡的工作同步配置,不重复。 此外,考虑到部分家庭可能不愿意挂名誉卡,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新增加了“是否挂名誉卡”的内容,以便在信息采集中掌握下一步工作的需求。
3.退役士兵的退役安置方式新增加了回乡生产、符合转业条件选择复员、按政策取消待遇、复工复学四个勾选项,请问如何界定?
回乡生产一般指农村义兵退伍返乡务农。
符合专业条件选择农业是指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自行选择复员安置方式。 (注意,与复员军人不同,复员军人主要是干部身份。
按政策取消待遇,是指退役士兵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安置待遇的。 例如,长期不按部署安排被取消待遇或被部队除名的,可列入此项。
复学是指退役士兵入伍前已参加就业和就学,在原工作岗位保留职称和学籍,退役后重返原工作岗位、重返学校的情况。
4.在对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界定内容中有“军队直接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这部分人员,目前他们仍由部队管理。这部分人的采集方式是由部队采集,还是属地采集,如果由属地上门采集,部队干休所是否会给予支持?该如何处理?5.少部分开除军籍的人员要不要登记?
从部队《纪律条令》来讲,开除军籍是对士兵的最高处罚,就相当于开除出军队,不承认当兵的经历。比开除军籍轻一点的是除名,也是开除出部队,但对除名前的军队经历是承认的。因此,对开除军籍人员一律不予采集。除名的退役士兵列入“安置方式”的“按政策取消待遇”项。6.解放前错杀平反人员子女未领取补助人员是否采集?
这次采集只是在接受定期补助的解放前误杀了平反者的孩子。
7.身份证和户口本户籍地不同的如何处理?
信息采集系统的户籍地是在读取身份证信息时自动生成的身份证所记载的户籍信息。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对象户籍地发生了变更造成的。信息采集时可以看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办理时间,时间在后的为最新户籍信息,可以此为准修改户籍地。但这样会增加采集工作人员工作量和难度,为提高工作效率可暂以身份证信息为准,信息采集第二阶段时可通过部门数据共享予以修改完善。但是登记地应以其现户籍地登记为基本原则。8.报送数据的时间安排有什么具体要求?
为保证数据安全并及时跟踪进度,便携式采集设备最好每天将数据备份或汇总,集中采集点一周一报,县级采集部门原则上每两周审核上报一次,市级两周一报,省级四周一报,省级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通过数据采集信息系统上报更新采集数据。具备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数据采集信息系统不定期随时上传更新数据,实现信息数据实时上传。县级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应形成工作报告和相关信息数据(电子版),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逐级报送到省级退役军人事务(民政)部门。省级退役军人事务(民政)部门根据本地区信息采集情况和数据信息,进行全面分析,形成省级信息数据采集报告并和汇总数据(含数据电子版),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2月25日期前报送至退役军人事务部。9.宣传公告标题和落款都用退役军人事务部名义吗?是以部门还是政府名义就不再统一,由各地自己确定是吗?
发布地方公告时,落款改为公告发布单位,省级公告落款为省级单位,市、县级公告落款为市、县级单位。 公告可以在网上宣传。
10.省直机关或地市级以上机关单位工作的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如何办理?如何提高效率和采集率?
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在集中采集点报名,也可以在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名,还可以会同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派员集中登记。 也可以采取开具空白表格的形式,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开具并组织填写,填写完毕后报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11.报送工作信息有什么要求?
这次的信息收集很花时间,工作意义重大。 退役军人事务部要进行监督审查,各地在按要求上传报告数据的同时,及时向退役军人事务部报告信息收集工作的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部选择根据情况汇总各地情况向报告部领导汇报,同时发表加强情报收集工作的宣传。
12.信息采集海报如何使用?
1 .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印制的海报由省级部门张贴使用。 注明采集地点、联系方式等并公布。
2 )退役军人事务部发放宣传画电子文件,由各地自行选择印制(可以是数码印刷,也可以是喷绘照片)并张贴。 注明采集地点、联系方式等并公布。
3 .海报电子版可以在网上制作电子海报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13、已取得国外居留证的中国退役军人,长期在国外,且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只有退伍证或转业、复员证。这部分人员信息是否采集?如何采集?
华侨是居住在海外的中国公民。 取得海外居留证的退役士兵,持有中国国籍的,持中国护照可以纳入采集范围,证件号码采用护照号码。
14、已加入外国籍的原中国退役军人,已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但有退伍证或转业、复员证,是否纳入采集范围?其国内还有亲属(如父母、兄弟姐妹),也经常回国,如其亲属要求悬挂光荣牌,该如何处理?
加入外籍的原中国退役军人是外籍华人,不属于此次信息收集范围。 为退伍军人发放光荣卡是为了本人的家人,不包括其亲属。
15、边检、消防等部门正在陆续进行改革,现在是否纳入采集范围?如采集是按现役还是退役认定?
按机构改革方案归口隶属的边检、消防等部门和军队现役流动文职人员不纳入此次采集范围。
(放到你圈子里,战友们会感激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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