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女性再婚后连前夫的一分钱都带不走,以财产为“诱惑”强烈干扰女性再婚。 那么这种做法到底正确吗? 女性再婚后,可以继承前夫的遗产吗?
陈律师此前代理过案件,当事人小倩与丈夫夫妻感情融洽,但结婚10多年后,丈夫不幸病逝。 去世前小倩的丈夫立下遗嘱,约定孩子和小花生活,财产也由妻子继承。 丈夫死后,小倩挑起了家里的重担,不仅要工作赚钱,还要养育儿子,同时也有养活奶奶的责任。 几年后,小倩遇到了适合再婚的人。 因为自己还年轻,所以考虑再婚,继续今后的生活。 他还对奶奶说,再婚后会继续抚养儿子,赡养老人。 但是奶奶不允许小倩再婚,以再婚就不能继承儿子的遗产为由强硬地拒绝了。 为此,钱先生找到陈律师,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关于遗产的继承问题,我国《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有遗嘱就要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就要按法定顺序继承遗产。 但这似乎是有道理、有道理的,在现实生活中,总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情况。 就像我的当事人小倩一样,明明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结婚自由,却被遗产继承束缚着。 钱先生真的会成为结婚自由和遗产继承的两种选择吗?
陈律师对她说,不要!
前面说过,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顺序,小倩的丈夫生前立下遗嘱,只有小倩有继承权。 丈夫的父母和儿子没有继承人的身份。 同时,继承所得为个人财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他人非自愿,将自己的个人财产拿出来分割。 所以,钱公婆的要求是不合法的。 不管小倩后来和谁结婚,也不管是否“再婚”,从小倩丈夫去世之日起,他留下的遗产都属于小倩了。 在陈律师的解答下,小倩重拾了自信,同时也获得了婚姻自由。
作者:历任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特种部队指挥、检察官、侦查人员、纪检干部、企业干部,经验丰富,教养深厚,善于处理疑难重大案件,处理许多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值得信守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