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对夫妇因性格不合离婚,双方共同财产分割顺利,但为了争夺共同饲养的宠物狗,两人难舍难分,最终公布于众。
日前,宁波北仑区司法局通报了这起调解案件。 据《澎湃新闻》2月27日报道,该局表示,该案经北仑法院调解,双方最终就宠物狗归属达成一致,撤诉。
徐丽(化名)和赵丁(化名)于2019年12月经朋友介绍于次年2月登记结婚。 此后,性格分歧逐渐暴露,两人经常吵架,夫妻感情终于破裂。
2022年3月,女方徐丽提出离婚,赵丁双方就共同财产处置事宜很快达成协议,同意共同住房的儿子为赵丁婚前财产,归赵丁所有。 徐丽名下的车归她所有。 但是,对于结婚后一起养的柯基犬的毛豆(犬名)的归属,双方的意见有很大分歧。 我以为赵丁买了毛豆。 当时才三个月。 他花了很多心思照顾它。 毛豆病了是他送医,让他自己吃药,两年来自己和毛豆有着很深的感情。 每天下班回家一开门,毛豆总是出来接他,毛豆对自己的亲近远远超过了徐丽。 房地产是自己的,毛豆是自己的,就不需要改变生活环境,有利于健康成长。 徐丽则说,赵丁平时工作很忙,没有时间照顾毛豆的时候自己照顾,自己每天早晚陪着毛豆散步,已经成了她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枝豆回赵丁了,自己对枝豆的感情该去哪里?
由于未能达成一致,赵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毛豆为自己所有。 法院调解了宠物狗的归属问题。 指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 但是,宠物有生命,很难用实物分割。
法院认为,枝豆和赵丁更亲近,已经在现有房子里生活了两年,熟悉并适应了生活环境,其所有权还是赵丁更合适,但徐丽对枝豆也有一定的感情。 经过调解,双方同意宠物毛豆归赵丁所有,徐丽可以及时探望。
据该案承办法官介绍,在生活中,很多人把宠物当成自己的亲人、朋友。 从这个意义上说,宠物不仅是“物”,也是“温暖、安慰、陪伴”等情感的精神需求和心灵寄托。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宠物“监护权”的相关规定,如果离婚时夫妻不能就处置宠物达成一致,法院将宠物视为财产进行分配,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予以判决。 因此,法院在调解和判决阶段,通常会综合考虑宠物的购买者、监护人、夫妻生活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适合饲养宠物的人,未获得宠物监护权的人也可以向对方寻求适当的补偿。
资料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