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女人为什么要为难女人?
另外,也有“自己的餐具没有别人餐具的香味”的俗语。 有多少女人喜欢盯着别的女人的丈夫或男朋友看! 再深的感情也坚持挖墙脚的心受不了!
丈夫出轨了。 那是男人管不了自己的老二。 你说出轨对象小美有错误吗? 肯定也有错误。 如果她是个狐狸精,勾引我丈夫,我丈夫怎么会出轨呢! 我相信很多戴绿色帽子的已婚女性会这样回答!
我发现头上有广阔的呼伦贝尔大草原,头上能跑马! 很多女性最先想的是上天啊。 我这么辛苦地照顾孩子,很节俭。 居然去找小三! 我觉得自己这么多年不吝惜金钱,委屈自己是傻瓜!
但是,有多少女性想去? 孩子是女人的弱点。 如果离婚了,孩子怎么办? 没有爸爸或者没有妈妈的孩子会被同学嘲笑,为孩子着想,只会让绿色的女人流下悔恨的眼泪。
如果你不惜离婚,你会轻易放过这对狗男女吗? 打男人吗? 但是,说了也不可惜; 小三? 嗯,好啊! 即使没有这个想法,也会被七个阿姨和亲友们挑唆。 去,揍三个人去!
我相信大家都在街上走着,遇到了正在向年轻漂亮的女性进行撕裂战斗的女性们! 外人一阻止,就会被周围的人拉开,小声地劝说:“这是小三啊。”
另外,有多少小三仗着自己年轻漂亮,宣传“爱是无罪的”? 你们都没有爱情,放过我们吧!
但是,墙角被挖掉的黄脸婆们,当初也是从年轻漂亮的时候来的! 当年轻越来越大,容貌开始走下坡路的时候,辛苦经营了几年的家庭出现了漏洞,你怎么生气?
打小三一时爽,可是打了小三会犯罪吗?会被警察叔叔带走吗?
律师对你说:“打小三,真的犯法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聚众斗殴,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未满十四周岁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性殴打、伤害多人的。
以上只是你打了一拳,如果我踢了一脚,小三只是被拽衣服,打耳光,扯了几根头发,会因治安受到处罚。 伤势严重,经鉴定为轻伤的,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残疾、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你看,打小三暂时很爽,但后果很严重! 把握“度”很重要哦! 冲动是恶魔。 请不要控制愤怒,做命令后悔的事哦~
当然,如果你再也受不了男人和小三了,你最好好好收集证据,让这对狗男女出去!
与其一颗歪脖树上吊死自己,不如砍了他,那么你的面前将有一大片森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