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司法解释,只有三种情况需要回礼
第一)未领取结婚证的
二)领取结婚证,不在一起生活的
第三)通过发放彩礼,导致自己生活极度贫困的。
但是,这是法律规定的模糊地区,也是发生争议最多的情况。
第一,恋爱期间,一方经常多次转账给另一方,且金额较大,分手后。 我认为转账方会全部返还。 例如,山东省招远市就曾发生过一起案件,男子在恋爱期间向女子转账86万元后,女子不同意与男子结婚,男子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子还款,最终女子认为需要向男子返还86万元。 法院认为,这笔钱是男方以急于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方的,女方既然不想结婚,就不存在赠与的前提,女方需要返还这86万元。 因此,婚前赠与能否返还,能否证明赠与是基于婚姻目的是一个重要因素。 证明什么? 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如果双方之间没有谈过婚姻的话,你转账800万也不能退款。 只是你有傻钱。
二是结婚后,双方在一起生活期间离婚的情况。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这种情况下不返还彩礼。 但在现实生活中,一点不退缩,矛盾就容易激化,尤其是在农村,彩礼动辄十几万元。 因为湖南省曾经发生过男子为了不放弃彩礼,上门杀害4名女子家人的惨案。 大多数基层法院在实务中形成了按结婚时间长短计算回礼幅度的规则。 一般来说,结婚不满半年离婚的,返还彩礼的60%;结婚不满一年离婚的,返还彩礼的40%。 其中,女方怀孕或流产的,在此基础上再减少20%,结婚一年以上的,不退彩礼。
所以,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