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性婚姻要求赔偿不受法律支持,但在财产分割方面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 具体赔偿因人而异。 《婚姻法》规定夫妻相互享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协调配合,而且双方合作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 由配偶权衍生的同居权,是指结婚后男女一方作为对方和配偶有权在同一住所共同生活,另一方有权承担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共同寝食、相互扶助等与对方同居的义务。 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也可以将其视为精神虐待或家庭暴力。 所以性冷淡可以离婚。 但是,必须注意收集有关无性婚姻的证据。 夫妻一方有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发生性行为的,应先积极治疗。 治疗无效的,另一方应保存相关治疗病历。 防止在诉讼中举证困难。 如果没有证据,当对方否认没有夫妻生活时,负责举证的一方就很难获得有力的证据。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举证不力的责任。
二、无性婚姻是否可以申请离婚?
《婚姻法》规定感情破裂的,重婚或者有配偶的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抛弃家庭的;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状况。 由此可见,“无性婚姻”并未规定为“感情破裂”。 但由于法律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无性婚姻”是否被视为“感情破裂”,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畴。 一般来说,法官在处理“无性婚姻”指控离婚的案件时,往往通过自由裁量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虽然新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无性生活婚姻可以判决离婚,但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旧法作出的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难以治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如果调解无效,可以依法判决允许离婚。 ”
如果你们觉得彼此都很好,就不要因为这件事轻易离婚。 请查明原因进行对症治疗。 如果心里有问题,就去看精神病医生。 如果生理上生病的话就去看医生。 总之请不要回避医生。 要幸福地生活,就必须自己获得点滴。 性冷淡也有好人,但这是少数,大多数人离不开吃饭男女这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