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朋友来找小编商量,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 很多朋友可能很熟悉这个话题,但可能真的有什么事让你分辨不出来的朋友。 那么,小编就科学地说明一下夫妻共同的财产吧。
那么,夫妻共同的财产是什么呢?
第一个:工资、奖金。
二是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是知识产权收益。
第四种)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 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属于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财产除外。
第五种: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第六种: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这里,我将集中于上面的前两个
L1“工资、奖金”实际上是指所有工资性收入,即基本工资以外的津贴、奖金、福利等,应扩大解释为不排除存在股票期权等
L1“生产、经营收益”不仅包括生产劳动所得,还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例如,如果很多朋友通过买卖股票或债券投资经营,很多朋友自己创办了公司,这些经营收益就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那么,夫妻的个人财产是什么呢?
1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取得的财产权利。
2 .一方婚后具有专用属性的日常用品,如洗漱用品、衣服、书籍等。
3 .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救济金、人身保险费、福利费、伤残补偿金等。
4 .结婚后,夫妻一方接受赠与、遗赠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基于此,想必很多朋友应该清楚怎么来划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一方个人财产了吧
在这里,小编再一个人谈谈所谓的彩礼能不能还。
n如果你还没有登记结婚就分手了,你得把情况分开。 如果之前同居了,会回来的,如果没有同居的话,会全部回来。
n如果已经登记结婚,但没有实际同居过,则需要全部返还。
n如果已经注册结婚,实际上一起生活的话,基本上没有必要退货。 特别的情况是婚姻生活很短,送礼物的一方会因为送礼物而生活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在分割与离婚相关的财产时,可能会偏向于返还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