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
90后女子柯慧琴
和00后的男朋友肖恩以夫妇的名义同居
孩子出生了
其实,她是个有夫之妇
还有两个孩子的母亲
2022年8月11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对柯慧琴提起公诉。 8月19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记者从青浦区检察院获悉,2012年,21岁的柯慧琴与劳凌相识,年底在老家登记结婚并结为合法夫妇,婚后两人育有二胎,直到2017年10月,柯慧琴与劳凌一起去上海打工。
来上海不久,柯慧琴偶然遇到了男人萧涵。 小涵是2001年出生的,比柯海琴小10岁,但性格沉稳,柯海琴一见到他就一句话也不说了。 邵先生不知道结婚了,两人经常外出,吃饭。
2018年5月,柯慧琴与萧涵在外并排行走时,偶然与劳凌发生正面冲突。 劳凌看到妻子和别的男人很亲近,马上勃然大怒,回家后和科赫琴科大吵了一架,强行把她带回老家。 柯慧琴回老家后,烦躁地整天做饭带孩子,对丈夫的行为感到愤怒,想着肖邦,一怒之下离家回上海。 她原以为和丈夫分居就代表离婚,但回到上海后她找到肖恩同居了。 萧先生不知道真相。 由于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法律意识薄弱,与柯赫琴同居,未提及领婚,柯赫琴尚未离婚的真相也不得而知。
柯慧琴和萧涵住在出租屋里,这个小区的邻居关系很好,一看到新搬来的房子,经常有人来串门。 柯、黄两人对外相亲,邻居们见他们举止亲密,一起出来,在对话中对对方的父母和工作情况十分了解。 我觉得这是合法的夫妇。 2019年6月,柯慧琴和萧涵生下儿子。
孩子出生后,柯慧琴两人工作忙无暇照顾孩子,于是柯慧琴决定把孩子带回老家和父母一起照顾。 在一年后孩子需要上户口之前,柯海庆一直在考虑和劳凌办理离婚证明,但劳凌听了妻子多年的经历后,毅然决定报警。
经审查,柯慧琴有配偶的,与他人构成事实婚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惩处。 但柯慧琴案发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主动认罪受罚,孩子年龄小,不适合长期离开亲生母亲。 为此,青浦区检察院建议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 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所有量刑建议。 柯慧琴户籍所在地法院也作出了允许与前夫离婚的判决。
检察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违反则构成重婚罪,追究刑事责任。 重婚罪最常见的情况是事实重婚,即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异性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那么,重婚罪是如何定义的呢?
首先,是以夫妇的名义共同生活的认定。 同居双方主观上具有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性,为了组建家庭而长期在一起。 其中抚养子女可以直观地表达双方长久共同生活的意愿,是认定双方构成同分重婚罪的重要依据。 另外,如果双方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同居期间有长期的稳定性,就可以认定为重婚。
其次,是以夫妇名义公开的认定。 双方在公共场合和人际交往中向亲朋好友表明双方夫妻身份,以夫妻身份参加各种活动。 具有公开语言之间夫妻相称(语言公开身份是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以上特征的也可认定为重婚。
重婚不仅对两个家庭造成致命打击,而且严重影响社会伦理纲常。 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认识法定婚姻的严肃性,与他人合法缔结婚姻关系。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来源:海南特区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