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者问:
心之爱咨询师答:
婚外恋的婚姻至少面临四个不确定:
1.被出轨者能否不自我否定,TA的自尊能否回到出轨前的水平?
2.婚姻关系是否依然平等,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3.被出轨者能否不把自己定性为被害者、正义者,不把出轨者定性为迫害者、失信者,不在经济和精神上惩罚出轨者?
4.出轨者能否克服自恋膨胀或以出轨补偿自恋,且维持和加深对被出轨者的性欲和情感,抑制再次出轨的冲动?
这些都是长期而严峻的考验,大多数人可能做不到。
因此,在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打破镜子很难,瞄准水很难”的说法。 很多人在伴侣出轨后选择不离婚,并不意味着他们爱伴侣,他们无法承受离婚带来的经济、人际代价,以及对生活变化的恐惧,很难说是幸福。
也有人说,如果让外遇者原谅外遇者,婚姻就会变得幸福。
但是,这个世界最难修炼的事情之一就是原谅原谅故意伤害你的人更难,原谅故意伤害你的亲人(外遇行为)更难。
父母伤害了你,你依然流着父母的血液,上天强迫你“要认命”。 只要不站在“生死攸关”的困境中,中国人就不会断绝与父母的关系。 但是,伴侣伤害了你。 如果你想解除婚姻,你们完全有可能成为TA和陌生人。 “我凭什么原谅你”是不允许的充分理由。
只有一种方法有可能恢复幸福。 如果没有确凿的案件和细致的互动,说明外遇者通过推动外遇者,犯了明显的严重错误,对方被迫出轨。
这样,被出轨者在意识中从被害者变成部分责任的承担者,愿意接受对婚姻互动的重构,出轨事件就定性为“相互伤害”,两人在心理地位上趋于平等,然后慢慢修复创伤,从出轨的泥沼中走出来。
这对被劈腿的人的自我意识、承担的勇气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这样的人至少是百里之一。
——袁寒柏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