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杭州余杭区法院离婚案开庭,对方提供了我们的出轨视频,求婚内的共同财产三七分,他们七,我们三。 在庭审中,李晓娟律师也提供了对方出轨的证据。 总的来说,李晓娟律师对对方提供的证据的三性提出了异议,但对方没有对我们的证据提出有效证据。
那么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法官是怎么说的呢?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减半。 为什么你要分成七个? ”
确实,根据《民法典》第1072、1073条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很简单,即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分。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首先确定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原则上婚内产生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
1、自登记结婚之日起的工资、奖金、提成等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减半。
2、婚内股票、股权、基金等的投资及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本身是个人财产,但婚后产生的经营收益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3、法定继承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遗嘱继承、遗嘱显然只留给子女,是与子女配偶无关的遗产,是个人财产。
4、婚内存款买的房产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内重新置换房产,新房产未使用婚后共同财产,仍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的父母出资涉及的问题很复杂,出资是婚前还是婚后,房屋登记在谁名下
婚姻有其他财产形式财产归属不明确的,可以咨询专业婚姻律师李晓娟。
二、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办法
以房地产折扣为例,一般情况下一方会向另一方收取50%的住房折扣费。 双方可以协商,一方要房子,一方要钱,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也可以进行价格竞争。 价格高的人有房子,给对方一半的折扣。
以上两种方式不能确定价格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评估。
在实务中,也有一起卖房子分了钱的当事人。 离婚案件很少使用拍卖不动产分财产。 因为造成损害的是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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