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和生活方式都在发生变化,婚外恋屡见不鲜,更严重的是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生育子女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在接下来的离婚纠纷中,男子出轨,有了私生子起诉离婚,女子损失15万美元,让很多人心情平静。 但男子向女子赔偿,令人窒息的是,许多人认为这样的赔偿无法弥补对女子的损害。
基本事件
大树和草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一个个女人出生,孩子出生后主要由草抚养照顾。
2018年11月双方分居,分居后,孩子与草一起生活。
2020年10月,大树起诉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草同意离婚,对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也没有意见,但大树在婚内出轨与他人单独生育,未履行结婚抚养子女的义务,要求大树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离婚经济补偿金24万元。
法院的判决
审判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了,认为应该允许离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草草连续生育、全职在家抚养和照顾两个孩子、分居后单方面抚养两个孩子,对养育孩子负有很多义务。
大树与案外异性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且独生子女,夫妻感情破裂存在重大过失,给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法院从保护无过错方和妇女权益的角度,综合双方结婚时间、生活状况、经济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大树支付草草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离婚经济补偿5万元。
律师的说法
一、看到此案例后,很多人问大树是否构成重婚?中国刑法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行为有两种。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自己没有配偶,但知道有他人并登记结婚的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人涉及到犯罪构成要件就很严厉。 具体来说,大树只有外遇和生育行为,不以夫妇的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
二、有人结婚8年,草草生了孩子,照顾家庭,大树出轨生了孩子,才赔了15万美元。 背叛的成本非常低,必须让他离开家。我国并没有净身出户的规定,毕竟生存权大于一切。目前在中国,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通奸被很多人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但这些不道德的行为未必能被法律禁止和制裁。 我理解大众朴素的道德感,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只是提倡性条款,所以法律就是法律,道德就是道德。
三、010 3010 )出台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作为离婚救济制度,加大了对女方和无过错方的保护力度。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维护了承担较多家务劳动一方的合法权益,家务劳动货币化落实到位,我们对此感到高兴。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安慰了受害者一方,明确了建设家庭文明的价值取向,体现了权利义务的平衡和公平公正的法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