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发现丈夫给恋人汇款,能把这笔钱还给我吗? 今天(9月15日),记者从南京栖霞区人民法院获悉,他们刚审结此类案件,遂发布命令回去。
2012年3月,小李和赵老师登记结婚,生活琐事渐渐浇灭了恋爱的热情,两人过着平淡的小日子。 李先生一天晚上,偶然发现丈夫的微信账单上有520元、1314元的转账记录。 既然自己没收到,这笔钱是给谁的?
小李没有直接向丈夫提问。 清醒后,她通过微信聊天头像确认转账对象是孙某,发现两人交往4年,丈夫转账金额达4万元。 小李还通过微信转账,想着是不是有银行卡转账,查了一下丈夫银行卡的账单,果然发现了类似转账的记录。
收集证据后,小李没有哭闹,而是拿起法律武器,将丈夫赵老师和第三方孙某告上法庭,确认赵老师赠与孙某行为无效,并责令孙某将夫妻共同财产归还原告。
法院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除双方有特别约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的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首先,李先生和赵老师于2012年3月登记结婚。 双方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不约定各自所有或部分归各自所有。 因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李先生和赵老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必须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其次,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显示,赵老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孙某有不正当关系。 最后,通过庭审中双方的举证和陈述,李先生对赵老师的赠与行为一无所知。
根据法律规定,赵老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该名义的夫妻共同存款赠与孙先生,这种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应当无效。 扣除孙先生给赵老师汇款的5笔款项共计4000元后,孙先生应将收到的汇款金额共计15万元返还给李先生。
据法官称,夫妻之间有互相忠诚的义务。 现实中,违背忠诚义务的一方不仅感情上背叛对方,还往往存在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面对这种情况,受害者必须立即获得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来源: 《零距离》记者/刘舒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