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仅关系到两人身份关系的变化,还关系到财产和债务的分割问题。 常见的情况是,婚内丈夫借钱,离婚后妻子承担婚内债务吗?
婚姻法规定,夫妻间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双方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不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对这些财产,业主方有绝对的处置权。 结婚后的合法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有50%的所有权,一旦离婚,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利。
夫妻之间除了共同财产外,还有共同债务的定义。 很多债务都是夫妻之间共同生活造成的,如果夫妻离婚,债权人应该向哪一方恢复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过去遇到有责任感的人还好,直接偿还所欠债务,如果遇到没有责任感的人,双方互相推脱,债权人就无法挽回自己的合法利益。 但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内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有偿还的义务。 夫妻感情破裂解除婚姻关系后,夫妻各承担一半债务。
离婚时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也需要分割的,婚内债务负担分为两种情况。
1、个人婚前债务的。 一方在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的一方; 能够证明借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人,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实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则未借款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有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两种情况。 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各自所有,丈夫或者妻子一方对外承担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用丈夫或者妻子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综上所述,如果婚内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只要有证据证明离婚时妻子应承担部分债务的婚内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丈夫的个人债务,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时妻子就不必对该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