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夫妻离婚处理除了因财产、子女、债务等问题出现纠纷外,还涉及彩礼返还问题。 特别是结婚后马上离婚的是哪一个? 这个时候,男性容易要求女性返还彩礼,那么l离婚诉讼是如何判断女性返还彩礼的呢?
网友咨询:结婚一个月因性格、生活上的差异离婚,想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金,法院会判定返还吗?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代鹏律师解答:
判断离婚诉讼中向女性回礼必须符合三种情况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这三种情况下,可以向女性回礼。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依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不能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代鹏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实践表明,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以当事人是否订立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发放彩礼后未建立婚姻关系的,接受彩礼的一方原则上应当返还彩礼;发放彩礼后建立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
如果离婚后不需要回礼,则为:
(一)已经办理结婚申请同居生活的。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的彩礼不需要还给你。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生活较长的,一般在同居生活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中生育子女的,离婚后彩礼无需退还。
)三)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申请同居生活,收受的彩礼确用于共同生活。 离婚后不需要回礼。 共同生活的定义主要限于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而实际支出。 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费用高昂,联营投资等。
(四)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离婚后无须退还彩礼。 但死亡前被起诉的除外。
夫妻离婚时,男方往往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是否需要返还,需要结合法律规定,看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情况。 因此,离婚诉讼判断如何向女性返还彩礼,当满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的情况时,法官判断向女性返还男性的结婚彩礼。
实际上,彩礼的给付人和受益人不仅包括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因此这些人可以成为彩礼返还诉讼的当事人。
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的以男女双方为原,涉及被告彩礼返还诉讼或者彩礼返还的离婚诉讼中,被告提出原告不是实际受益人或者自己不是实际受益人的抗辩,彩礼给付实际上以男女双方为利益对象或者代表,人民法院对此抗辩不予采纳
代鹏律师,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专职律师。常年专注于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劳动法,擅长公司治理,股权架构,经济纠纷,婚姻家庭,劳动工伤等法律服务,坚持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理念,主动防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