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作为现代年轻人“一部分价值的体现”,近年来成为大众的需求之一,但在一些地方却出现了高额礼金和婆媳关系的烦恼,因此很多人回避结婚,可以考虑不结婚,但子女结婚是合理的
据说在中国辽宁省,多次发生了一名女性同时和同一个“丈夫”结婚离婚的惊人事件。 记者了解到,这对女性夫妇首次领取结婚证是在2016年11月26日,首次离婚是在2017年5月25日。 第一次复婚于2018年1月22日,同年5月21日两人又离婚了。 2021年4月23日,两人再次复婚。 这种行为遭到了很多网友的抵制,网友认为,结婚不是小孩子的游戏,只要用这种方式嘻哈生活,当初就可以选择不结婚。
在采访这位多次离婚的女性时,该女性表示,虽然没怎么想,但总之想结婚,遇到不幸就离婚也很正常。 可以说,今天的结婚模式自然会联想到过去父辈的结婚态度,该女性的行为也被部分网友指出。
法诠网相关律师《民法典》婚姻冷静期30天; 《民法典》第一千七百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