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转账记录几年不能起诉,丈夫出轨给“小三”转账,妻子起诉追讨 法院:支持,退钱

2023-02-15 11:33:31 婚恋情感 茜茜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9日讯(记者耿珊珊通讯员洪法宣)丈夫因为做生意经常去外地,不输给寂寞找“小三”。 妻子知道后,向法院起诉,向丈夫赠送了“小三”的财物。 9月8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获悉,法院以出轨赠与财产违反公序良俗为由,认定赠与行为无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十出头的楚凡(化名)一直在武汉做物流生意,经常去全国各地出差。 2019年,楚凡去外地出差时,认识了比自己大两岁的赵倩(化名)。

赵倩是销售员,丈夫病了多年,孩子还很小还在看书,赵倩一个人养家糊口很辛苦。 楚凡出于怜悯和同情,总是和赵倩交往。 很快,两人发展成了恋人关系,开始同居。

其间,楚凡陆续给赵倩汇款6万余元,给她社保、买手机。

一年后,楚凡偶然发现,原来赵倩不仅和他一个人保持男女关系,两人还大吵了一架,分手了。

回到家,楚凡向妻子王萍(化名)坦白了过去一年的婚外恋。

今年,王萍将丈夫和赵倩告上法庭,认定丈夫对赵倩的财产赠与无效,要求赵倩返还夫妻共同财产6万余元。

庭审中,王萍坦言,家丑不可外扬,但丈夫花的钱,是家人的钱,不应该给,必须回来。 赵倩回答说,即使是夫妻共同的财产,你丈夫也有一半,最多只能还给我一半。

到底应该还多少钱? 法官明确表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分别对共同财产有一半的处置权。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没有另有约定的,夫妻对共同财产而不是按部就班形成共同共有,只返还赵倩赠与财产的一半的主张是不依法的。

楚凡赠与赵倩6万余元,超出了日常生活夫妻共同财产处分范围,无权处分行为。 赵倩倩明知有配偶,却共同生活,接受他赠与的金钱,主观上并不是善意的,是两人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秩序的,基于这种关系发生的财产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应当认定为无效。

日前,法院支持王萍的诉求,认为赠与行为无效,赵倩认为应当返还收受的6万余元。

【编辑:刘艳】

小三转账记录几年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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