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的户籍在牡丹江,一直在大庆工作居住。 我可以在大庆办理结婚登记吗? ”
这种情况,以前做不到。 原来要在男或女户籍所在地办理,现在可以在大庆办理了。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12月15日,我市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市内传销”后,从12月20日起,又一项便民服务落地。 也就是说,婚姻登记可以“全省邮购”。
“全省通办”打破户籍限制,扩大到由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由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黑龙江省内常住地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婚姻登记服务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传销”适用于黑龙江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中、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黑龙江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离婚登记。
在男女一方常住地办理结婚登记的,除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照片等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常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当事人常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于同一市(地)的,不需要提交结婚申请。
同时,提出离婚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决定提出离婚申请的,应当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向提出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婚姻登记和涉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补办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在“全省邮购”范围之内。
我市婚姻登记机关咨询电话:
萨特区: 0459-4666119让胡路区:
0459-5153122
龙凤区: 0459-6243755
红岗区: 0459-6782108
大同区: 0459-6177661
肇源县: 0459-8230576
肇州县: 0459-8532102
杜伯特县: 0459-3422778
林甸县: 0459-3322634
记者袁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