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朋友的儿子,要结婚了。 女性会得到10万的彩礼。 房产证上应该写女性的名字。 不应该加。
我最好的朋友的儿子,做生意失败损失了几十万,和前女友持续恋爱7年分手后,每天都很消沉。 我好朋友的儿子今年35岁了,通过媒人的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她,也是上了年纪的剩女34岁了。 长相一般,女人勤奋,性格开朗,他们俩感情迅速高涨,相处得很好,交往了一年多,准备结婚。
女性提出条件,男性要拿10万彩礼。 不动产证明上必须用女性的名字命名。 女人没有聘礼,宴席上也要有男人出场。 女方父母说的是,家里很穷,家里还有两个孩子,经济拮据。 一切都要由男人承担。 女性的母亲是寄养家庭,和女孩子的关系怎么样了,谁也不知道。
父母见面后没有谈成功,闺蜜告诉我,女人彩礼太高,几年前闺蜜卖了旧房,分期付款和他儿子刚买了房子,外面还剩下债务,他们退休了,退休金不高,现在还在外面打工
彩礼拿不了那么多。 少也行。 女方父母态度强硬,女方提出的要求,好朋友的儿子同意,我好朋友不同意。 两个人吵架了。 我最好的朋友说,女性提出的要求不合理,我担心诈骗。 如果房产证上有女性的名字,之后两人就会矛盾离婚,房产就会变成女性的一半。
我的好朋友怎样才能圆满解决这个难题,大家怎么想? 这桩婚姻不是应该结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