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生的大事,而婚礼是婚姻中最重要的具有仪式感的环节。甚至在少数地区的观念中,完成餐饮的婚礼仪式就是“结婚”。许多新娘在婚礼前兴奋得睡不着觉。然而,今天故事的女主角在婚礼前被丈夫发现出轨。她接下来会面临什么?
万霞(本文均为化名)和刘强经人介绍认识。在没有完全了解对方的情况下,按照双方父母的要求完成了订婚仪式,并于同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登记后,万霞和刘强没有住在一起。当地的习俗是,男女双方在婚礼后才算真正“结婚”,可以同居。万霞和刘强商量了结婚典礼的日期,但婚礼前一天,刘强意外发现了万霞出轨的事实。
原来万霞已经有男朋友了,但是因为男朋友家在外地,家里条件不好,万霞的父母不同意。万霞迫于家庭压力与男友分手,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刘强。万霞的父母和刘强的父母认为万霞和刘强很合适,年纪也大了,就催他们尽快结婚。万霞在父母的安排下和刘强登记结婚,但还是放不下前男友。
前男友听说万霞马上要结婚了,赶忙去劝她回心转意。万霞在婚礼前一天遇到了前男友。他们旧情复燃,出去开房,却正好被她老公刘强撞了。
刘强发现万霞出轨,要求离婚并索赔5万元。万霞同意离婚,但不愿意支付赔偿金。双方未能就离婚达成一致,遂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
庭审中,万霞称,婚后她发现双方性格不合,矛盾多,不适合共同生活才谈离婚,双方尚未同居。
刘强反驳说,双方离婚不是因为性格,而是因为万霞在婚姻中出轨。他同意离婚,但要求夏宇赔偿5万元的婚姻不忠损害赔偿金。
在随后的庭审中,万霞承认了婚内出轨的事实,但拒绝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院认为,万霞与刘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诉讼中,刘强明确要求万霞赔偿损失5万元,因为万霞承认自己在婚姻中出轨,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过错。刘强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有理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万霞赔偿刘强损失5万元。
离婚损害赔偿只适用于因过错行为离婚的夫妻双方,要求其中一方主张没有过错。如果过错方的行为造成了损害,那么过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且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过错情形必须导致离婚的结果才能适用。
有些人可能会想。本案中,刘强因万霞婚内出轨索赔5万元。如果他索赔10万,法院会支持吗?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出轨损害赔偿的比例,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一方支付损害赔偿金给受害方。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无过错方的精神受损程度、当事人的家庭条件等综合判断。
父母的命令,媒妁之言,都不是两个人携手结婚组建家庭的根本支柱。婚姻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如果你不爱,请不要做任何承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不要把婚姻当成儿戏。想结婚或者已经有了m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