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忠”这个词可以说是在劳伟的律师生涯中出现得非常频繁。他代理的离婚案件中,40%以上都与“不忠”这个词有关,但当你搜遍整个《民法典》婚姻系列,你会惊讶地发现,你根本找不到这个词。为什么?严格来说,这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一个高度概括的术语,包含了所有对婚姻的不忠。但大多数当事人对另一半“出轨”行为的法律后果存在重大误解,认为只要对方出轨,法官就一定会判决离婚、获得赔偿、分享更多财产或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本期,婚姻律师劳伟将为您详细解读“出轨”的法律后果。
什么是“出轨”?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容忍度,不同的理解。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另一半向异性“传递露骨信息”,就是出轨;有人认为,只要没有和异性“卷床单”,就不算出轨。这就像一个辩论题:榴莲带屎和榴莲带屎,你能接受哪一个?
老魏结合自己的认知,把出轨分为四种形态:
1、情感出轨:认为,异性性交没有任何性行为,只有单方面或双边的情感倾慕,如发送明确的信息和网上约会。这种行为通常会转变为身体出轨的“预备阶段”。很难想象,在双方“调情”“调情”的交往中,你还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保持一份纯粹的友谊。感情出轨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却不受婚姻法的规制。也就是说,如果以配偶感情出轨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离婚就很难了。
2、同居,即已婚男女与其他异性成员同居的行为,不仅违反社会道德,而且严重破坏家庭的稳定。是在我国婚姻法的“范围”内,是法律上的过错,是离婚的法定理由。
在3、重婚,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重婚不仅严重违反公序良俗,而且不利于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是法律上的过错,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所指的重婚仅限于法定重婚,即已经与他人登记,然后再次与第三方登记。如果你与他人结婚登记后,只是与第三方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而没有与第三方登记结婚,这种情况属于同居法律关系,因为你没有登记结婚,不构成《民法典》重婚罪,但可能构成刑法上的重婚罪。
4、通奸,即与异性间歇性发生性关系(不同于同居),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各种行为的集合,如嫖娼和包养情人都属于通奸。长期不正当的性关系有可能演变成同居甚至重婚,这取决于他们不忠的程度。通奸明显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但不是法定过错和离婚理由。如果一方以另一方通奸为由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给双方一个和好的机会,判决不准予离婚。至于无过错方能否主张赔偿,司法实践尚未统一。
夫妻一方出轨,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认定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重婚和与他人同居则是《民法典》婚姻系列中确认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情形。因此,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
感情出轨虽然受到了社会道德的谴责,但并没有达到感情崩溃的程度。法院以此为由起诉离婚,第一次基本没离婚。
法院可以判决通奸离婚吗?视出轨程度而定,时间短、次数少的通奸第一次不离婚的可能性较大;对于通奸这种时间长、次数多、对婚姻有破坏性的行为(如长期包养情人、多次嫖娼、有私生子),如果具有与同居、重婚同等的破坏力,则应判决离婚。毕竟,和100个异性通奸不会像和一个异性同居那样伤害你的配偶。但如何认定“时间长”、“次数多”、“破坏力大”,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需要由法官的认知水平来决定。
出轨会导致净身出户吗?
答案是否定的,普通大众认为“出轨会净身出户”的说法已经到了意想不到的程度。即使这样也会在婚姻协议中明确规定,
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可能通过正常的法律手段做到。甚至搜索之前的《婚姻法》和现在的《民法典》,都没有规定出轨方要承担不分割财产的责任,甚至没有少分财产的说法。原因是主要是我国婚姻法律是通过对同居、重婚的赔偿制度来实现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在此制度下,就不能再通过离婚财产的分割制度对过错方进行“二次”惩罚。.
出轨会少分财产吗?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无论是以前的《婚姻法》还是现在的《民法典》婚姻法都只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少给或者不给该配偶一份。但对于重婚、同居等过错,没有规定少分财产。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也不能得出出轨没有风险的结论。因为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我国婚姻法通过同居重婚的赔偿制度来保护无过错方。同时,在实践中,很多法官会行使《民法典》婚姻法编的“照顾无过错方”的财产分割原则,通过“自由裁量权”实现无过错方可以分割更多的财产。
因此,准确地说,出轨不是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法定理由,但是一个酌情少分财产的理由.
出轨要赔偿吗?
在同居重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这是法定的赔偿理由。情感出轨不在此列。通奸可以索赔吗?答案要看具体情况和程度。《民法典》我国婚姻第1091条在重婚、同居等传统赔偿理由上增加了“其他重大过错”。实践中,在无过错方有机会针对“有私生子女”、“屡次出轨”、“长期包养”等对婚姻破坏力较强的、严重的出轨行为主张赔偿。,劳伟办理的一些离婚案件中,虽然一方未达到同居标准,但法院仍支持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越来越多的此类判决出现在事务中。但是不要期望赔偿金额太高。在广东判决的此类案件中,赔偿金额在5万元以下很正常,超过5万元的很少见。
出轨会丧失抚养权吗?
魏在日常工作中接待的很多客户都有一个固有的观念,认为出轨一方对家庭不负责任,道德败坏,性格“人渣”,不适合养孩子。持这种观点的当事人实际上是将其主观道德评价纳入了监护评价体系。能否争取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主要从子女的角度出发,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裁判,不能武断地认为出轨方一定不适合抚养未成年子女,这不是一回事。
我是劳伟,专职婚姻律师。我喜欢我的文章。请点击关注。以后劳伟会和大家分享婚姻法的知识和发生在我身边的小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