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姐以咨询的名义来找我们。她在大厅入口处犹豫了很久才进来。她拿着从张作业本上撕下来的“承诺书”,问我们有没有法律效力。我看了一下内容,告诉她这个承诺书根本没有法律效力。就在那时,她开始哭了。
梅姐和老公结婚30年,65年。她老公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平时接触的都是小单。虽然挣不了大钱,但家庭生活还是可以承受的。然而好景不长,原本和睦的家庭却因为丈夫生意兴隆而发生了变化。
2013年,我老公受几个朋友邀请成立了一家园林绿化公司,他老公持股25%。公司的成立也给丈夫的事业带来了质的飞跃。本来业务上只能联系小单,遇到大项目只能从别人那里捡点边角料。现在有了正规公司,她可以参与一些项目的投标,利润比以前大了很多。
俗话说,女人变坏变富,男人变富变坏。梅捷的丈夫也逃脱不了这个怪圈。她挣钱越来越多,丈夫回家越来越少,妹妹听到的谣言越来越多。想想结婚近30年,孩子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如果此时夫妻分手,也会对孩子的婚姻产生不好的影响。所以,梅梅一直忍气吞声,让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继续下去。直到有一天,梅梅看着丈夫抱着一个女人进了一个小区。跟着她进了单元楼,敲了防盗门,把丈夫和小三堵在屋里。愤怒的梅捷冲上去扇了那个女人几个耳光。没想到,她的丈夫把梅捷推倒在地,吼着把她赶了出去。梅姐彻底失望了。
第二天,她老公醒来,主动要求她道歉,跪在她面前,忏悔自己的错误,并承诺把名下的财产全部给她和孩子。同时,他写了一份“承诺书”,也就是前面提到的作业纸。
承诺书内容涉及从某年某月某日起自愿将公司25%的股份转让给儿子,使其不再拥有公司股份;他名下的两处房产,位于某处的过户到他儿子名下,位于某处的过户到他老婆名下。把你自己从房子里清理出去。
这个承诺看似没有什么问题,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没有约束力的。
我问公司什么时候成立的,这两套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梅姐说婚后都归自己。那么问题来了。
首先,梅妹的丈夫在承诺书中描述要将自己的股份和房子过户给儿子和妻子,这实际上是一个无效协议,因为这些财产包括房产和股权,属于婚后的两个共同财产,原本包含了梅妹50%的份额,而丈夫将100%的股权和房产过户给儿子。这种协议是非法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其实这张纸上的内容属于一种类似于礼物的承诺。如果他后期又做了新的约定,那么这个约定现在就是无效约定,和遗嘱是一样的。有人10年前立了遗嘱,几年后又立了新遗嘱。你认为最终会实现哪一个?当然是根据最新的遗嘱。所以,如果她老公马上或者在她做出这个承诺之后,再给别人写一个新的承诺,她拥有的这个就变成废纸了。
第三,即使梅梅现在把这个承诺拿到法院,法院还是需要梅梅证明自己的丈夫在婚姻中属于错误的一方,否则法院也不敢简单地在这张纸上把所有财产判给梅梅。
因此,梅捷的这份“承诺书”属于一张废纸。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这种事情,应该如何让出轨的一方写出有效的承诺或者协议呢?(当然希望大家婚姻幸福)
应该是这样写的:某某因为婚内出轨被对方发现,现在承诺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首先表明自己是婚姻中的错误一方)。如果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他会把婚姻中自己的财产全部给妻子(丈夫)。
这样的承诺在法律上有一定的法律效力。首先你要表明你是婚姻中的错误一方,然后你要处理婚姻财产中你自己的那一份,但是你无权处理对方的那一份。当然,具体案例分析,以上承诺只是一个范本,具体的写法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
婚姻不是儿戏,关系到婚姻双方和孩子,所以不要在婚姻中玩火,玩火会自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