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夫妇要离婚了。冷静期,老公突然说欠50万,让两个人分。原来,丈夫向三笑借钱,挥霍一空后离婚,想让原配妻子一起还钱。
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夫妻俩因为婚后查出隐疾,无法怀上孩子。于是,丈夫经常在外夜宿,经常处于失踪状态。后来经过多方打听,发现老公出轨了,双方打算离婚。
没想到,一个小三跳出来,起诉他们两人并提交证据,说他们向自己借了50万,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借款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为,她请求法院判决两人共同还债。
这笔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呢?
如因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清偿,不足清偿的,以个人财产清偿。
如果夫妻一方所欠的债务,是以个人名义承担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都是夫妻个人债务。个人债务通常以个人财产清偿。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清偿个人债务的,离婚时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赔偿。
在上述事情中,丈夫所欠的50万显然是个人债务,对方显然根本不知道。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因丈夫未出具还款凭证,判决丈夫承担全部债务50万元,驳回三笑要求两人共同返还的诉讼请求。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有哪些呢?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方婚前所借的财产已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买这些财产所发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所发生的债务;
4.配偶一方或双方因治疗疾病和负有法律义务的人而产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而产生的债务;
6.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而发生的债务;
7.支付配偶一方或双方教育和培训费用的债务;
8.为支付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而发生的债务;
9.夫妻约定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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