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故意喝你喝过的饮料,上外一男生往女生饮料投放异物事件法律解析:此举是否构成犯罪?

2023-03-26 21:02:35 婚恋情感 茜茜
近日,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尹某某在图书馆向女生咖啡杯里投放异物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尹某某自称在女生咖啡杯中投放了半片牛磺酸泡腾片,该泡腾片系从网上购买。目前,松江警方已将相关物证送市局专业技术部门检验,相关调查工作在进一步开展中。

尹先生的行为会构成犯罪吗? 投放物质送检结果对案件定性有何影响? 上海严嫣律师事务所主任严嫣律师、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唐志坚律师解析了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男生故意喝你喝过的饮料

焦点1:尹某给“异物”鉴定,既不是毒药,也不是致幻迷药,而是维生素片等普通保健类食品,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严嫣:如果尹某某的主观想法仅仅就是拿普通的泡腾片,捉弄一下同学的话,应该不属于犯罪行为,而是生活中的“恶作剧”,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寻求原谅即可。但从目前网传的信息来看,尹某某显然并不是简单的“捉弄”或者“恶作剧”,他明显是带有更恶劣的目的!

唐志坚:(如果尹某并非犯罪目的,且知道该药物无毒副作用,则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当然,这需要充分的证据。

焦点2:经鉴定,尹某投放的异物真是迷药,女孩发现异常不喝,尹某该负什么罪?

严嫣:尹某给药的目的是等女学生药物性发作后再进行性侵犯,即使他给药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也必须采取以下犯罪行为才算中止犯罪:

唐志坚:因意志以外的理由未达到犯罪目的,犯罪未遂。 当然,要根据他的主观目的确定具体罪名。

焦点3:尹某主观拟使用迷药,却在网上购买了经认定无假药物作用的保健食品,该怎么办?

严嫣:从网传所提到的疑似为尹某某购买的“牛磺酸泡腾片”的品牌名称及宣传营造效果来看,尹某某极有可能是以采购“迷药”的心态下单订购。如果他的主观意图是购买“迷药”,即便他购买到手的“牛磺酸泡腾片”不具有迷药功效,无法在被下药女生身上起到任何作用,但尹某某的犯罪意图依然存在。他购买并下药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仅仅是基于“迷药”无效的客观原因而导致犯罪中止。

唐志坚:(主要看尹某给迷药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是为了让对方失去性自我保护意识而做爱的目的,那就是犯罪预备行为。 关于犯罪预备行为,可以与既遂犯较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况进行比较。

焦点4:就目前公开的信息而言,尹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严嫣:我个人认为,尹某某难逃法网。如果目前网传信息属实,他购买明显带有宣传“迷药”色彩的药物,多次在受害人身边徘徊伺机下手,还尾随受害人,暗中观察受害人服用后的反应。这些都不是简单狡辩“捉弄”就可以蒙混过关的!当然,还有一种可能的情况,就是尹某某并未抱有性侵的犯罪目的,而是出于好奇女性服用迷药后的反应,想要通过偷偷下药来观察女同学服药后的性刺激反应,从而达到自己偷窥和刺激的性快感。那么,尹某某购药、下药的犯罪行为已实施完毕,而受害人未服用,属于犯罪未遂,这种行为属于强制猥亵妇女的范畴,与性侵类犯罪如强奸还是有所区别的。当然,最终还是要以警方查实的尹某某的犯罪意图为准。唐志坚:如果尹某某的目的只是一个恶作剧,且知道该药物不会对人身体造成伤害,他的行为可能就不构成犯罪。若是其行为主观目的是为了强奸或是故意伤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考虑到“工具不能犯”的未遂,处罚幅度相对比较轻。

焦点5:网上商家对“牛磺酸泡腾片”的不实宣传,会影响尹某行为的裁定吗?

焦点6:女子饮料异物投放尹某一案,给我们留下了怎样的思考?

严嫣:我个人认为,尹某某行径恶劣,难逃法网!无论是他以“性刺激”为目的的观察,还是以“性侵犯”为目的的准备,这些行为都属于公诉类犯罪案件的范畴。即便是求得了被害女生的谅解,也不会作为受害人可以撤销的案件处理,相信法律最终将给尹某某公正审判,以儆效尤。

其实想注意的是,这个问题和社会环境也有一定的关系。 一些男人认为给女人服用所谓的迷药不算什么,但这种社会氛围可能会让更多的男人冒险。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所有人都要自觉抵制这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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