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证打胎退全部彩礼吗,未进行结婚登记,彩礼可以要求全部返还吗?

2023-03-25 08:17:01 婚恋情感 茜茜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那么给付彩礼后,未进行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能够要求返还全部彩礼吗?近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就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余某和严某于2017年自由恋爱,2018年5月举行订婚仪式,男方余某给付女方严某彩礼168000元,女方实收80000元,男方还为女方购买了价值33580元的四件金器,女方为男方购买了金项链一条。后因双方性格差异太大未能进行结婚登记,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拒绝返还。男方遂诉至法院,要求女方及其父母返还彩礼88000元及四样金器。法院审理认为,《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并不包括虽未登记,但已经同居生活的情形。本案中,余某和严某订婚后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已经开始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曾导致女方流产,对女方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女方虽应返还彩礼,但不应该全部返还,而是根据未能进行结婚登记的原因、双方过错程度、经济能力酌情返还。在承办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之下,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返还原告彩礼人民币27000元;双方互相返还金器,并当庭履行完毕,做到了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未领证打胎退全部彩礼吗

2010年至2010年,虽然禁止婚姻索要财物,但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结婚赠送彩礼的习俗普遍存在,部分地区彩礼数额较大,因各种原因无法登记结婚而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呈上升趋势。

从性质上来说,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的赠与,给付彩礼后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则所附条件没有成就,给付彩礼的一方有要求返还彩礼的权利,法院对此应予支持。但是返还彩礼的具体数额,应结合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原因、双方的过错程度、有无同居生活及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对女方身体造成伤害等因素综合考量。

同时,法官提醒,已婚男女要崇尚文明节俭的婚姻礼仪,移风易俗,树立正确的婚姻价值观,抵制高价彩礼、浪费、低俗婚俗、循礼而上等不正之风。

(来源:中国普法)
声明:九心理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caozl@nbrjw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