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岩的老婆,唐朝,那一只重情重义的女狐

2023-03-24 03:06:38 婚恋情感 茜茜
在中国文化中,狐聪明而美丽,往往与美女一体,神出鬼没,如影随形,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文化符号。上古神话就有许多关于狐的记载,《山海经》是上古三大奇书之一,在其中的《大荒东经》《南山经》《海外东经》里,就都提到了青丘九尾狐,说它皮毛精致,声音像婴儿。

《大荒东经》里:“又东三百里,有青丘之山,有青丘之国,其北有狐,四足九尾,其银如婴,可食人,食者非蛊。 ”另外,《诗经齐风南山》年也提到了狐狸。 “南山崔崔,雄狐绥”这句话,把雄狐和淫乱的齐襄公联系在一起。

孙岩的老婆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有胡黄白柳灰五仙,又叫五通神、五显神、五大仙家和五显财神。在五仙之中,“胡”即狐,最为受人关注。它通过长期修炼,吸收日月精华或人气,能化身成为人形,有时候象征祥瑞,有时候又被认为是邪魅的妖兽。由于身体曲线优美,眼睛尖而细,向额头飞起,且情欲饱满,性情顽皮,狐往往与妖女、美女联系在一起,一直是一种亦正亦邪的存在。《吴越春秋·越王无馀外传》中写了一首涂山之歌:“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讲大禹在涂山见到一只九尾白狐,听到涂山人在唱这首九尾白狐歌,感觉这就是自己的姻缘,于是娶涂山氏白狐为妻。

据《史记》记载,秦末陈胜吴广为了给起义宣传造势,派人去“次所邻丛祠内,夜灯”,学狐叫,喊“大楚兴,陈胜王”。

《封神演义》年,有名的苏洒己被千年狐狸精附体,奉女娲之命殃及殷商,周王如此残忍无道。

《聊斋志异》是狐仙传说的集大成者,梦幻般美丽的狐狸形象满足了读书人的精神渴望,狐女风华绝世,聪明多情,留下了另一个美丽的奇幻故事。

传说在西汉时期,狐狸有变成人的形状的能力。 魏晋六朝以后,狐狸开始固定在雌性身上,可以变成美人,美丽妖艳,吸引男人,狐狸变成美人的故事多了起来。 (“狐狸精”成为口语,应该就是这个原因) )。

干宝《搜神记》的美人紫。 真身是千年狐狸,邀请武士王灵孝回家,在床上同床共枕。 不久,武士也像狐狸,听不懂别人的话,只叫“小紫”。

《洛阳伽蓝记》,孙岩的妻子睡觉也不脱衣服。 孙岩等她睡着后,偷偷解开衣服一看,原来是只狐狸。

到唐朝,万邦来到朝鲜,物质生活极为繁荣,各种奇闻异闻,狐妖、狐仙的形象也开始走向世俗化。 狐精的故事越来越广,常常与人有同样的感情,多情感人,关系也越来越近,甚至流传着“没有狐神,就成不了村”的说法。

且说大唐天宝九年,女狐任氏美艳不可方物,偶然间邂逅贫士郑六,相遇相恋,忠贞不二。即使富家公子韦崟使用强力,也坚决不从,韦崟为之折服,爱之重之、结为知友。作为报答,任氏给韦崟诱窃美女,供其享用。又为郑六筹划借款买马,谋取厚利。后来郑六要到西边去就职,任氏预感到此行不吉,本不准备前往,但是拗不过郑六强邀,只好随同而去,结果途中为猎犬所害。郑六悔之不及,不胜哀伤。任氏,“女妖也”,排行二十,可称为任二十娘。她与郑六的遇合本就极为离奇。一日,郑六应邀参加宴会,中间溜出,从宣平向南,入升平北门,忽然遇到三个美貌少妇,尤其中间那位穿白衣的,“容色姝丽”(就是任氏,俗话说,“女要俏,一身孝”)。郑六惊为天色,一心想与她搭讪。便骑着驴,一会儿到她前面,一会儿又到她后面,撩拨道:“这么漂亮怎么还步行呢?”白衣女子也对他时时顾盼,意有所受,说道:“你自己有驴骑,又不借给人家,人家当然要步行了。”郑六就下了驴,一边调笑,一边随着女子来到她的住处。只见深宅大院,房屋修正,甚是华贵。女子置酒招待郑六,并留郑六歇宿,一颦一笑,艳冶妖娆,都非人间所能有,让郑六很是迷恋。天快亮时,任氏让郑六赶紧走,并约定了今后再见面的日期。可是等到天亮,当郑六再去看时,只不过是一片荒草废园罢了。原来,这所房子乃是任氏幻化而成。——这个时刻,任氏还不离“狐淫”的特征,只是一只经常与男子“偶宿”的女狐,郑六不过是她的一个猎物而已。她与郑六的相遇,与今天“摇一摇”而来的“一夜情”有些类似。说白了,这不过是郑六嫖娼的一次经历,文学书写而已。可是郑六却爱上了这位女子,又恰巧在西市的衣服铺突然间看到了她,便立即喊住。任氏“侧身周旋于稠人中以避焉”,躲在人多的地方,背对着郑六,而且还用一把团扇挡住自己,说:“您已经知道我是狐狸了,为什么还要接近我?”郑六说:“我日夜思念,您忍心抛弃我吗?”任氏答道:“不是抛弃,我只是怕您讨厌我啊。”郑某山盟海誓,请她和自己同叙旧欢。任氏“乃回眸去扇,光彩艳丽如初”,说:“如果您不嫌弃,我愿终身侍奉您。”——这里的任氏,行踪诡秘飘忽,居住在蓁荒废圃之中,能幻化出住宅,表现出超人的特点。但是作为狐类,面对郑六她又很自卑。这就是下层女子的典型心态,逢场作戏可以,但是要真正交往在身份上还是自惭形秽。很显然,郑六不以异类对她,“把她当人看”,而且“词旨益切”,让任氏深为感动,“愿终己以奉巾栉”,至此,人与狐相恋了。

任氏的容貌极其美丽。 古人形容美人的诗句很多。 例如:“南国有佳人,貌若桃李。 “考虑倾斜人的城市,考虑倾斜人的国家”,是不够的。 任氏之美,不仅“天下无奇不有”,令郑六惊天动地,而且以韦斯托克和家僮的巧妙一问一答而炙手可热。

使君韦崟又称韦九,是郑六的朋友,听说郑六新近得到一个大美女,不禁怦然心动,便派家僮前去探视,任氏到底有多美丽。家僮回来说:“奇怪啊!天下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女子啊。”韦崟见的美女多了,就问:“比起某某某怎样?”家僮说:“非其伦也。”又问,连续问了四五个人,家僮都说“非其伦也”。韦崟不得已,再问,比自己的内妹如何?他的内妹“秾艳如神仙”,是姻亲中第一美女,韦崟用她相问,不料家僮还是说:“非其伦也。”韦崟不禁大吃一惊,说:“天下还有这样美丽的人吗?”急切之间,赶紧沐浴焚香前去相见。

修辞学把这种方法叫做衬托,“增加一分之一就太长了,减少一分之一就太短了。 《粉为太白,施朱则太红》也是用同样的手法,世间的绚烂美丽,任何文学语言,都无法再正面表达,只能用比较的方法来烘托。

任氏的性情也极为刚烈。据任氏邻居——一位卖饼的胡人交代,任氏经常诱引青年男子同宿(确定是真实身份是娼了)。可是认识郑六之后,就开始立志为郑六守贞。韦崟贪图她的美貌,要前去凌辱她,她坚决不肯屈服。韦崟一再使用强力,她无可奈何之下依然反复抗拒,“如是者数四”。直到“力竭,汗若濡雨”,自己估计无法避免了,“乃纵体不复拒抗,而神色惨变”。韦崟是个浪荡公子,经历的女人多了,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很是不解,便问是什么原因,任氏接着讲出一番言哀词严、大义凛然的话来,彻底折服了韦崟:“郑六是穷贱之人,只有我一个女人而已,而您是富贵之人,美女众多,还来与郑六抢女人吗?我为郑六感到悲哀啊!”韦崟惭愧难当,立即停止了非礼行为,从此“爱之重之,无所吝惜,一食一饮,未尝忘焉”。二人也“每相狎昵,无所不至,唯不及乱而已”,这就类似于今日的所谓柏拉图之恋了。高尚的恋情总是纤尘不染,让人敬佩,不禁让人想起民国年间林徽因、梁思成和金岳霖的故事,类似的传奇1000年前已经在人与狐之间上演过了。任氏虽然为狐,然而其姓氏谐音为“人”,因而亦狐亦人。这时任氏的人性已经明显地大过了狐性,她忠贞于郑六、不屈服于强力,她真心帮助郑六持家、改善经济状况,不仅赢得了韦崟的尊重,也让后人深为感慨:“嗟乎,异物之情也有人道!”称赞任氏——“虽今妇人,有不如者矣”。虽然如此,任氏的结局依然极为凄丽。一年多以后,郑六通过武职调选,要到西边金城县去上任(真是搞不清唐朝是怎么样选拔官吏的,郑六这样游手好闲的人也能当官,看来组织部门也是烂透了),邀请任氏一同去。任氏不愿前往,郑六再三恳求,仍然不同意,好久才说:“有位巫师说我今年往西去不吉利,所以不去。”郑六不管不顾,继续恳求同往,任氏不得已,只好一同去了。不料到了马嵬坡。任氏正骑马走在前面,一只青灰色的猎狗突然从草丛里窜出,任氏立即掉下地来,显出原形往南飞奔,不幸被猎狗追上而死。郑六目睹之下,伤心不已,再回头看任氏所骑之马,依然在路边吃草,而任氏的“衣服悉委于鞍上,履袜犹悬于镫间,若蝉蜕然”,人已亡,物犹存,只留下一个凄丽的背影。——任氏明知西行于己不利,依然随郑六同行,最终为猎犬所害。至此,以一个“遇暴不失节,徇人以至死”的女狐形象消失,是任氏最好的结局,也是必然的结局。她出身卑微,尽管美丽聪明,勤劳能干,却只能侧身于外室,隐忍求生而不得。正是这样一个女狐,第一次以接近于人的形象出现,启迪了后人的认知。金代有诸宫调《郑子遇妖狐》,就是在书写任氏的故事。在清人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这类故事就蔚成大观了。所以,如果说《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没有受到任氏的影响,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唐朝本来就有很多文人与风尘女子的风流故事,比如元稹、白居易、李白、杜牧等,都曾与风尘女子交往,元稹还写出了《莺莺传》,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简也写出了《李娃传》。《任氏传》的创作也是这样完成的,“众君子闻任氏之事,共深叹骇,因请既济传之”,任氏正折射了当时文人对风尘女子的一种心理——我不管你从何处而来,有什么经历,有多么不堪,我只要你貌美如花、多才多艺,只要你对我全心全意,忠贞不二。此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任氏身上还可以大致窥见唐朝青年男女的浪荡生活。比如,郑六“好酒色”,他与任氏的相识,不过是邂逅勾搭的产物,是先勾搭后产生感情。而且,郑六始终把任氏当做外室,之所以带她西去,也是因为家有妻子、“多恨不得专其夕”之下的选择,却最终导致了任氏的死亡。卖饼的胡人经常见到任氏与男子偶宿,见怪不怪,正说明这是当时司空见惯的事情。韦崟则是富贵子弟浮浪的代表,当他听说任氏美艳异常时,完全不顾与郑六的情谊,立即前往“拥而凌之”,这时任氏在他眼里不过是随时玩弄的对象而已。这种行为今天要以强奸罪论处,他却自恃身份,不以为意。他随意玩弄女性,后来还专门让任氏为他搜寻,并且往往“数月厌罢”,再行寻找,十足的公子哥儿的做派。今天的吴某凡之流,大约也是如此的。

像任氏一样,在遇到郑六之前,他曾是一个外遇的人,引诱男人去“偶宿”,做出放荡的行为。后来,他偷了美女,供韦斯特库享乐。 (就像今天王某华猥亵少女案中绑架孩子的周某芬一样)。 所有这些,显然都是唐代特定群体中男女关系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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