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诈骗案例大全,假恋爱真诈骗!警方破获一起婚姻诈骗案,3名女子落网

2023-03-14 14:48:11 婚恋情感 茜茜

甜蜜的恋爱、幸福的婚姻、幸福的家庭,人人都向往、向往。 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不法分子以相亲结婚为幌子,索要彩礼,陷害钱财。 近日,衡阳县公安局金兰派出所果断出击,破获一起以介绍婚姻为名骗取他人钱财的婚姻诈骗案,成功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名。

年近30岁的刘老师在家庭、社会的双重压力下,希望尽快成家立业。 曾某英(女,68岁)家住衡阳县金兰镇,平时喜欢做媒人,但她喜欢刘老师的心理,于是把黄某梅(女,22岁,衡阳县金兰镇人)介绍给刘老师。 当天,黄某梅的母亲陈某玉(51岁,衡阳县金兰镇人)带着黄某梅,媒人曾某英牵线搭桥与刘老师见面。 短暂的问候后,刘老师发现这个女人温柔体贴,大方,聊天投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殊不知,单纯善良的刘老师已经落入犯罪集团设下的许多圈套。

经过半年的相处,刘老师认定对方是等待已久的另一半。 这时,有个媒人英请求刘老师准备一个“见面礼”,让他早点和好。 为了尽快完成终身大事,刘老师欣然答应,陆续给黄某梅累计转账19943元。 好景不长。 当刘老师还梦想着美好的婚姻时,黄某梅的态度开始一百八十度大变,温柔不亲切,以各种理由拒绝与刘老师见面。 “你被骗了吗? ”如同晴天霹雳,刘老师突然反应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无奈之下,刘老师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警后,衡阳县公安局金兰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通过深挖扩线、合成研判,成功将黄某梅、陈某玉和黄某梅介绍“相亲对象”的曾某英及时抓获。 黄某梅说,自己其实已经结婚,育有三个孩子,但为了赚钱,走了非法之路。 以前,自己和另一名陈姓男子一样索要彩礼3万元,与对方交往一段时间后,突然“失联”。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梅、陈某玉、曾某英对冒用身份信息,利用老年男子急于结婚的心态,借结婚之名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察警告

随着老年未婚男性、离婚男性的增多,婚姻问题已成为所有家庭的头等大事。 诈骗分子往往抓住这些家庭和男子经济不宽裕、急于解决婚姻大事的心理,以婚姻为诱饵实施诈骗,屡屡得手。 在婚姻生活中,要详细了解对方的个人信息、婚姻状况等具体情况,需要根据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 如果对方因各种理由索要钱财,一定要提高警惕,认真甄别,不要轻易感情用事,给自己造成损失。 如果在交往中发现被骗,受害者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衡阳县公安转行

来源:石家庄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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